3月22日,我市召开2017年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暨培训会,决定组建4个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郢中街道、石牌镇、丰乐镇、胡集镇8个单位分两批先后开展为期3个月的巡察工作。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文拥军作动员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波主持会议。
本次巡察对象是各单位党组织2012年以来历任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层干部、二级单位负责人。巡察将突出政治巡察要求,坚持下沉一级、以下看上,加强对资金资产资源丰富或行政审批权力集中的二级单位的延伸巡察。参与本轮巡察的4个巡察组,每组巡察2个单位,率先进驻石牌镇、丰乐镇、胡集镇、市发改局等4个单位,时间从3月下旬开始至4月下旬结束。
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巡察重点。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紧盯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紧盯党的建设缺失问题,紧盯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要坚持从严从细,突出关键环节。做到未雨绸缪,提前准备,迅速行动,把握重点,充分运用《巡视工作条例》明确的13种方法开展巡察。要严格标准,强化督办,注重把握反馈、整改、回访、追责等环节。要坚持纪律规矩,突出底线意识。
要确保巡察工作切实取得成效。纪检和组织部门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要优先办理,该整改的整改,该查处的查处,该警示教育的警示教育,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