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出台惠民新政,明确将“电子耳蜗植入术”及人工耳蜗植入体、声音处理器等配套耗材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新政将于2026年6月1日正式施行,大幅减轻听障群体就医负担。
此前,人工耳蜗相关费用高昂,给听障家庭带来沉重经济压力。随着国家集采政策落地,人工耳蜗价格已从原先约20万元降至5万元。此次医保新政的实施,在集采降价基础上进一步减负,切实破解了听障患者“治得起、治得好”的难题。不同于普通助听器,人工耳蜗可绕过受损听觉细胞,直接重建听觉神经信号通路,是帮助重度、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患者恢复听力的有效手段,尤其对7岁前语言发育黄金期的耳聋儿童康复、入学、融入社会至关重要。
新政明确了医保报销适用条件,参保人员需经省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双侧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佩戴助听器无效且无手术禁忌,方可享受相关医保保障。报销范围包含电子耳蜗植入术医疗服务项目及配套植入耗材,全部按乙类项目管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20%。其中,双侧人工耳蜗植入报销待遇仅限7周岁及以下儿童,助力患儿获得优质立体听觉,保障最佳康复效果。
在支付标准方面,集采中选产品以中选价格为医保支付标准;非中选产品价格不高于同类最高中选价的,按实际价格结算,超出最高中选价部分由患者自行承担,医保支付标准将随国家集采价格动态调整。
此次新政衔接国家耗材集采成果,通过“降价+报销”双重惠民举措,补齐听障医疗保障短板,将切实减轻特殊群体就医压力。
编辑:周霵
审核:林雪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