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节日期间“十个严禁”的要求重申如下: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微信红包、电子礼品卡以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和影响力向下属和管理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公款旅游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食堂搞奢侈享受、大吃大喝;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奖金、福利;严禁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举报电话:12388;4222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