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燃气用户的日益增多,一些不法分子也开始利用燃气设备进行偷盗气,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而且给我们的生命财产以及公共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01什么是偷盗气
【偷盗气】应该称为“破坏管道燃气设施盗用燃气”,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私接管道、改动用气计量表装置等破坏管道燃气设施的非法手段窃取燃气的行为。
02偷盗气的常见方式
【破坏气表】即干扰、改装、损坏、拆除用气计量装置,使其少计量或不计量。
【破坏管道】即在供气企业、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供用气设施上私接燃气管道或设施偷盗气。
【破坏程序】主要是一些干扰计量装置气费显示或内部核算程序的方式。
【其他方式】盗窃手段层出不穷,目前可能存在还未被发现的手段,今后也可能出现新的盗窃手段和方式。
03偷盗气的危害
【01】 偷盗气主要通过私接管道、破坏燃气计量装置等非法手段进行,该行为具有极大危险性,且偷盗气的用户往往不具备对管道燃气安全检查和抢险维修的能力,一旦出现安全问题,难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极易引发燃气爆燃等事故,
【02】 偷盗气行为隐蔽,是潜伏于城市各个角落的安全隐患。偷盗气行为均在用户家中或经营场所内,且主要发生在人口密集的住宅区或商业区,一旦发生燃气爆燃事故即可能造成群死群伤,危害公共安全,后果不堪设想。
【03】 偷盗气行为呈现出“盗窃手段越来越专业、作案范围越来越广泛、造成影响越来越恶劣”的趋势。违法改管团队流窜作案,盗气行为更加隐蔽,部分用户和施工人员也开始效仿,社会危害性越来越大。
04【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0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盗窃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第二十八条
禁止下列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
(一)擅自开启、关闭管道阀门;
(二)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
(三)移动、毁损、涂改管道标志。
第五十一条
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或者盗窃、哄抢管道输送、泄漏、排放的石油、天然气,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07《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燃气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第四十九条
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等破坏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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