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2016-12-29 08:45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2月29日电  2016年马上结束,2017年触手可及。但别光惦记着马上就能休个元旦假,也来关心一下新年新气象,一批马上就要实施的法律法规和新政,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变化?

全国性法律法规

国防交通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实施

新年一马当先的就是两部与国家安全和国防相关的法律实施:2016年9月3日公布的国防交通法,与2016年4月28日公布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国防交通法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一部国防军事立法,也是党和国家将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后第一部贯彻这一战略的重要法律。它共9章60条,明确了国防交通管理体制及职责分工,规范了国防交通规则、交通工程设施、民用运载工具、国防运输和交通保障等方面制度。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则是为规范、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交流与合作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它共7章54条,包括总则、登记和备案、活动规范、便利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该法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不得从事或者资助营利性活动、政治活动,不得非法从事或者资助宗教活动。

中医药法和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

中医药法刚刚于12月25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作为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中医药法》对于中医药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本次《中医药法》亮点在于,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法律制度,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

颁布实施近30年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则是在2016年7月2日迎来了第三次大修,修订后的法律明确提出不得虐待野生动物,对待野生动物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并增加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把“驯养繁殖”改为“人工繁育”,限制和规范野生动物的利用,同时对违法情形、法律责任和损害补偿做出了更科学、详细的规定。

军队审计条例第五次修订

2016年12月,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发布新修订的《军队审计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共设11章77条,对原本8章58条的格局做出大幅度的扩充,涵盖了军队审计工作指导思想、条例适用范围、审计体制、审计事项、审计职权、审计履职保障机制、审计程序和工作制度等各个方面,其中明确,对武警部队所有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的审计,按照对军队单位和领导干部审计的规定执行。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16年8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04次部务会讨论通过《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确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明确规定,对下列已经依法查处并作出处理决定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一)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节严重的;(三)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节严重的;(四)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节严重的;(五)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六)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七)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明确:2016年底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

同样近日由人社部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提出在2017年实现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开放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基本实现全国社会保障一卡通。

同时,意见还要求重点加强异地业务系统建设,提升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异地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等异地业务的经办效率,方便参保人就近办事,避免“垫资”、“跑腿”等情况出现。通过“互联网+政务”,让“奇葩证明”和办事难等问题得到破解。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它规定,取消现行统一规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实行透支利率上限、下限区间管理,其中上限每日万分之五,下限万分之三点五;取消透支消费免息还款期最长期限、最低还款额标准及附加条件现行规定;取消滞纳金,由发卡机构和持卡人约定违约金。

此外,新规还首次要求发卡银行通过商业保险和计提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对持卡人的非本人授权交易(盗刷)予以合理补偿,以保障持卡人权益。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与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实行房屋及其建设用地的“房地一体”登记,只收取一次登记费;同时规定,对16种不动产登记实行收费减免优惠,其中8种完全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食盐价格管理办法》的决定和关于放开食盐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精神,《食盐价格管理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被废止,同时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

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等

1月起,包括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民航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在内的一系列民航新规将开始实施。按照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除了额定能量超过160WH(32000毫安)的充电宝不能带上飞机外,枪支等武器、爆炸或者燃烧物质和装置、管制器具、危险物品以及传染病病原体、打火机、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的酒精饮料等其他物品也都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

地方法律法规

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

2016年11月11日通过的《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规定,2017年起消费者维权可个人送检。该条例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的从业基本要求和行为规范,罗列了禁止性行为,划定了行业底线,突出落实检验检测机构的主体责任,从重事前审批转变为重事中、事后监管,并对现有审批和监管工作从制度层面加以创新和优化。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

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据悉,此次修订重点强化政府责任、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健全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机制,例如,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由最低生活保障放宽到最低生活保障的2倍;将与交通、工伤、医疗、食品药品、环境污染、产品责任事故有关的财产损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侵害、因高危作业造成损害等新增纳入全省事项范围;规定特困供养人员、慈善机构供养人员、老年人、政府临时救助人员、司法救助对象、在校学生、军人军属等特殊困难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等等。

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共30条细则,对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各级政府和机构职责、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贴和医疗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内容进行归类,对比较成熟的服务内容进行规范,并提出,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中起主导作用,对县级政府的职责作了规定。该条例于2016年12月2日经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它明确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环境优先原则,强化了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责任落实,要求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全区及重点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全区及重点区域内地方、兵团和企业等环境保护有关重大事项,组织推进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而兵团将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依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负责其管辖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建立了区域、兵地环境保护联合防治、联合控制的协调机制,强化了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具体措施,加大了违法处罚和责任追究的力度。

西藏自治区边境管理条例

《西藏自治区边境管理条例》于2016年9月28日经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17年1月1日施行。

它分总则、国(边)界管理、边境地区管理、边民往来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三十九条,除对部分文字表述、条款逻辑顺序作进一步规范外,还对明确边境管理内容范围界定、明确边境管理领导体制、明确公安边防部门边境管理工作职责、明确边境临时警戒区划定权限和出入批准权限、完善出入边境管理区通行规定、完善边境管理区和边境地带内生产作业管理规定、完善法律责任等7个方面作了修改。

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分为总则、家庭保障和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参与社会发展、法律责任、附则等7章,共计42条,在老年人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发展养老服务业、建立高龄补贴制度、医养融合发展、老年人医疗保险待遇和异地结算、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老年人文体休闲优待、运用大数据助推老龄事业发展等方面做出了规定。条例还将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作为重要内容,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依法从事关心下一代、传授文化和科技知识、提供咨询服务、参与科技开发和应用、协助调解民间纠纷等社会活动。

该条例于2016年11月24日经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新修订的《海南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近日在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通过。

该条例规定,政府须将电信设施建设纳入各项规划,编制海南省电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将电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相关市、县、自治县控制性详细规划;因规划调整等原因需要对电信设施拆迁重建的,应当在电信设施拆迁前安排重建所需用地;并对光纤到户作出了规定,并明确了未执行到位时的法律责任。

湖南实施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从2017年1月1日起,湖南省将全面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今后,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标准和就医报销标准保持一致,在医疗保险待遇方面不再分“农村人”和“城里人”。

此前,湖南基本医保制度有三类: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将现有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二为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最大特点是将医保报销范围和标准进行了统一,不再区分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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