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这些出租车、网约车被处罚!

2024-08-12 12:13   通讯员:郑凌傲、范玮


7月以来,钟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持续开展交通运输客运“百日大会战”专项整治,以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保护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合法权益为目标,依法严厉打击一批客运市场违法经营行为,现对出租车行业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黑出租”非法营运

鄂HR8H*8(蓝)  

7月1日,钟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市宇风客运站站前停车广场实施监督检查时发现,韦某驾驶车牌号为鄂HR8H*8(蓝)小型轿车,车上乘坐2名乘客。经询问,乘客从钟祥宇风客运站前往钟祥市人民医院,预付车费20元。经调查,发现韦某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已责令改正,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人民币5000元罚款。该行政处罚信息录入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鄂HD373*3(绿)

7月1日,网络预约出租车鄂HD373*3(绿)驾驶员卢某通过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接单,载3名乘客从钟祥火车站前往张集镇沙河村。经检查,发现卢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已责令改正,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人民币3000元罚款。该行政处罚信息录入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鄂HD356*8(绿)

7月4日,钟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市承天大道东路与镜月湖二路交界处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刘某驾驶车牌号为鄂HD356*8(绿)的小型轿车,通过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接单。经调查,刘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已责令改正,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人民币3000元罚款。该行政处罚信息录入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鄂HJ30*9(蓝)

7月5日,网络预约出租车鄂HJ30*9(蓝)驾驶员苏某通过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接单,载乘客从钟祥火车站至钟祥市王家湾小区。经检查,发现苏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已责令改正,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人民币3000元罚款。该行政处罚信息录入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鄂HF219*0(绿)

7月5日,钟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钟祥火车站公交站进出口处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邹某驾驶车牌号为鄂HF219*0(绿)的小型轿车,通过滴滴出行花小猪网约车平台接单,从钟祥火车站前往钟祥市湖景国际。经调查,邹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已责令改正,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人民币3000元罚款。该行政处罚信息录入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鄂HUIE*3(绿)

7月14日,钟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接到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三支队钟祥大队移交的案件当事人王某驾驶车牌号为鄂HUIE*3(绿)的小型普通客车。经调查,发现王某于7月13日,在武荆高速公路荆门市至武汉市路段从事道路客运运输经营活动时,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已责令改正,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人民币5000元罚款。该行政处罚信息录入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鄂HD216*9(绿)

7月31日,钟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接到胡集中队移送案件通知书车牌号为鄂 HD216*9(绿)新能源小型轿车该车通过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接单。经调查无法提供车辆营运证及其他有效证明违规经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李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已责令改正,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人民币3000元罚款。

巡游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曝光

鄂HTC2*0

7月18日,钟祥市楚康汽车商贸有限公司驾驶员刘某驾驶车牌号为鄂HTC2*0的巡游出租车,从钟祥市阳春大街搭载1名乘客前往钟祥市莫愁大道城市便捷酒店。乘客举报称刘某在未取得其同意的情况下,未将其送至目的地并要求其步行前往,引发争执,刘某对乘客恶语相向并出手伤人。经查,违法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及“湖北12328工单处置单”等证据为证。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七项,已责令改正,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人民币300元罚款。该行政处罚信息录入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通讯员:郑凌傲、范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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