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某召集陈某等人在文集镇胡港村周某家中修建房屋,施工过程中,陈某不慎从高处坠落至地面,在送往医院途中,经抢救无效死亡。周某对赔偿金有异议,且极力拒绝赔偿陈某意外身亡金,故与陈家发生矛盾纠纷,最后,向文集司法所、派出所申请调解。
6月12日,文集司法所、派出所组织杨某、周某、陈某三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仔细解答了有关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依据、计算方法等。但由于三方对赔偿金额及责任划分不能达成一致,第一次调解未果。
后经司法所、派出所与三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讲解法律知识,且以法情相结合、换位思考等方式多次协调,最终,三方当事人在充分考虑对方实际困难的情况下,就赔偿问题达成了一致,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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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邓利平 张本莲
编辑:周霵
审核:林雪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