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引领文明新风——钟祥市依法治理“高额彩礼”持续深化婚俗改革侧记

©原创   2024-05-28 13:09   钟祥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吴芬芬、王浪潮


如今,“高额彩礼”成为不少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重要成因。今年4月,钟祥市人民法院郢中法庭成功调处了一起涉军高额彩礼离婚纠纷,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这是钟祥深化婚俗改革,依法治理“高额彩礼”,通过法治引领文明新风,持续推进移风易俗的一个缩影。

李某,男,是磷矿镇居民,为现役军人,与郢中街道居民张某于2021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婚前,男方在女方再三要求下,将婚前个人购买的房屋产权证添加了女方姓名,并支付彩礼15万元。次年2月,两人登记结婚。由于长期异地,两人相处时间较少,各种矛盾长期积累无法有效沟通、及时解决,加上婚前女方索要高额彩礼,双方矛盾问题不断升级加深。今年1月,李某起诉至钟祥市人民法院郢中法庭要求离婚,并要求女方返还15万元彩礼和“四金”,返还婚前房产,协助办理变更房屋产权证姓名登记手续。

“原被告虽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较大,此案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中的情形。了解案情后,我们迅速联系原被告双方及其代理律师,庭前多次组织双方调解。”郢中法庭该案的承办法官柯香玉介绍道。

翻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4月8日,在郢中法庭第一审判庭,法庭在通过向张某及其代理律师释法明理,宣讲上级深化婚俗改革、推进易风习俗方面相关文件、政策精神,综合考量各种情节后,做调解工作确定由张某返还李某婚前房屋、协助办理变更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退还原告部分彩礼款5万元。”据柯香玉介绍,这既是在法律原则范围内审判,又遵循了当事人的意愿,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传统婚俗中,彩礼属性为“礼”,初衷是“宜其室家”。当彩礼“礼”的属性不断弱化,转化为纯粹的经济负担,甚至形成攀比之风,不仅不利于弘扬文明新风尚,也不利于家庭与社会的和谐稳定。

治理“高额彩礼”,钟祥落棋有声。长期以来,钟祥市坚持以司法促普法,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通过现场普法、案例普法等形式,对“高额彩礼”不良风气进行劝导、抵制,宣传文明新风,为婚嫁“减负”,为家庭“减压”。

移风易俗,路远行则必至,事难做则必成。钟祥市在为“高额彩礼”套上法治缰绳的同时,也综合运用德治、自治等多种手段,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更理性地看待婚姻和彩礼的关系,树立健康、节俭、文明的婚嫁理念,着力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我们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作用,组织各地各部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移风易俗先进典型宣讲、婚育新风讲座、文明有礼讲堂等活动,宣讲中央移风易俗的精神和政策,宣传勤俭节约、婚丧简办的新风尚,并组织各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及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充实婚事新办内容,出台约束性措施,用村规民约约束人,引导群众抵制高额彩礼、人情攀比、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钟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任王道忠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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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吴芬芬 王浪潮

编辑:周霵

审核:范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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