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1300株兰花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原创   2024-03-28 18:36   钟祥市融媒体中心 通讯员 郑云霞 陈宏林 侯小勇


3月28日,钟祥市林业局将1339株“下山兰”移栽至鸡鸣寺林场,这些兰花居住在山清水秀临水库的向阳山坡上,开始了新的生活。

“顺着‘槽子’挖,这样的地方只要一下雨就有水,平时落叶也会随着流水堆积在‘槽子’里,腐土较多,松散,营养丰富又透水,成活率较高。” 钟祥市野生动植物和保护中心的赵波在一旁指导移栽兰花的技术要领:“这些花剑都要掐掉,不要留,要不然会汲取营养,影响兰花扎根,成活。”

据悉,2月26日随州人蔡某、刘某一行在张集镇月亮门村盗挖兰花,被张集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他们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张集镇派出所联合丰乐镇派出所一起出警,现场抓获5人,共收缴1339株兰花,并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1年8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正式发布新修订的《国家重点野生植物名录》,野生兰科被列入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爱护野生动植物,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要随意采挖、擅自买卖野生兰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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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郑云霞 陈宏林 侯小勇

编辑:周霵

审核:杨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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