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物业服务企业、王管单位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没有物业或者王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帮助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公民应当在指定安全地点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严禁在架空层、公共门厅、居住场所、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区域停放或充电;严禁私接电线和插座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电瓶进屋充电。
三、加大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查纠力度。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责任区域内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加强排查检查。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各地、各有关单位应当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水平和逃生自救能力。
钟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钟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