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已有人领取!

©原创   2023-10-19 11:31   钟祥市融媒体中心


黄永华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安小波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赵  继  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陈梦云  市应急管理局综合股股长
陈  博  市应急管理局工贸股股长



听众咨询:我是一名企业老板,现在说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的安全责任有哪些?


安小波: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 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听众咨询:2023年,钟祥市实行了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请问怎么参与?


陈梦云:根据《荆门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制度》(试行),有奖举报制度是全市所有市民对安全生产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实名举报,经行业部门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举报人500元至3000元奖励(钟祥标准)。

但是,请大家注意,不是所有的隐患都会被奖励,必须要是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是依据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制定的判定标准予以认定。没有明确判定标准的,可将经核查认定,如不及时排除或整改,可能造成1人以上遇难或者3人以上重伤(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隐患视为重大事故隐患。

前期在线上、线下都宣传了有奖举报制度,5月份张贴了有奖举报宣传单2000份、在网络发布了有奖举报短视频。举报人可以通过市长热线12345、全国统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书信等方式举报事故隐患、违法行为。或者拨打市县两级安办电话0724-2345005(荆门)0724-4260001(钟祥)进行实名举报。截止到目前受理举报奖励11起,发放奖金8000元。

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举报属于本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根据“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对举报人依法实施奖励。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的举报,接到举报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单位举报,或者将举报材料移送有处理权的单位,并采取适当方式告知举报人。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适用于实名举报,参与举报处理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接收到的举报,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在举报事项经查属实后的15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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