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钟祥市司法局与文集司法所到社区77岁患病矫正对象张某家中为其办理入矫宣告手续,并对其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社区矫正对象张某,现年77岁,因犯交通肇事罪被钟祥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由于张某年纪较大且患脑梗,长期需要看病、吃药,行动不便。钟祥市司法局在了解情况后,决定入户为其办理入矫宣告手续。在张某家中,工作人员对张某办理报到手续,并进行入矫宣告及入矫谈话,告知其在社区矫正中必须遵守的各项法律、法规,违反监管规定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及依法享有的权利。同时,详细了解她的病情和生活情况,叮嘱她要保重身体,鼓励她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遵规守纪,顺利完成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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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蔡登基
一审:刘冰洋
二审:袁李娜
三审:范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