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是长江最大的支流,也是流经钟祥市的第一大河流。近年来,为保护汉江水域生态环境,钟祥市检察院围绕水安全、水环境安全、耕地保护安全、生态安全等领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积极服务钟祥建设汉江生态经济发展先行区的战略目标。
初春的宫塘湖静谧祥和,湖面水碧荡清波,岸边小树抽新芽,三五成群的市民面带微笑、沐浴阳光、悠闲散步。很难想象,一年多前,这里还被称为钟祥城区“臭水池”。
2021年3月,钟祥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位于宫塘湖一角的排污水沟堆积着大量塑料垃圾及生活废弃物,排污水沟流出大量黑臭污水和污泥,直接排进宫塘湖,污染了宫塘湖水体。宫塘湖连通镜月湖,最终汇入汉江,宫塘湖水体遭受严重污染,会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及汉江水生态环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该院迅速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宫塘湖水体生态继续受到破坏。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专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市政府随即组织召开宫塘清淤及环境综合治理专题会议,经研究决定从外源污染控制、内源污染控制、水生态修复和水景观提升等四个方面开展宫塘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如今,宫塘湖水清澈见底,岸边绿树成荫,景色宜人,成为了钟祥城区一张崭新的名片。
2018年7月,钟祥市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汉江钟祥段大堤河道内有4家养猪场养殖污水直排汉江,经调查,养猪场的行为对周边环境及汉江水质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还妨碍河岸堤防和行洪安全。当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未予查处,社会公共利益一直处于被侵害状态。
2018年8月,针对养殖场污水直排汉江的问题,钟祥市检察院分别向钟祥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畜牧局三家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联合执法专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汉江沿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专项活动”,整治汉江沿岸钟祥市内包含4家养殖场在内的113家非法养殖场,拆除养殖场等违法建筑5.7万余平方米,消除了长期以来汉江钟祥段河道沿线养殖污染顽疾。
2018年12月,钟祥市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时在发现,有人在汉江河道内建设了一座水上游乐场,涉嫌在汉江河道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妨碍行洪、影响河势稳定。
经调查,该游乐场包括组合水上滑梯、露天游泳池、互动水寨,人工造浪池等游乐设施及办公室、门面、更衣室等配套设施,另有2个娱乐设施正在建设当中。游乐场东距汉江大堤416米,西距汉江水面705米,南距汉江二桥423米,现场总占地面积21160.24平方米,地理位置低于所处堤防段汉江保证水位线,影响行洪安全,一旦突发重大汛情,极有可能造成严重人员和经济损失。
2019年1月,该院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对在汉江河道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相关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履行职责。2019年8月,该院依法报荆门市检察院及湖北省检察院批准后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同年11月,法院判决要求钟祥市水利和湖泊局继续履行拆除汉江河道非法建筑物、构筑物的法定职责。2020年3月,判决已执行到位,游乐设施全部拆除,消除了河道行洪安全隐患,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下一步,该院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助力钟祥“一江两湖”生态综合治理,筑牢汉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屏障,用一江清水书写新时代检察答卷。
来源:钟祥检察公众号 作者:李洋 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