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核酸采样点设置工作提示

2022-10-30 15:39  



各乡、镇、街道、场、库、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核酸采样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等候采样人员交叉感染的风险,现就采样点设置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各部门务必按照要求落实到位:

1、采取20混1采样方式时,信息录入台与采样台之间间隔不得少于31米。采取10混1采样方式时,信息录入台与采样台之间间隔不得少于16米。

2、正在进行核酸采样的人员与等候采样的第一人之间间隔不得低于2米,其后的等候人员间隔保持1.5米以上。


钟祥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核酸检测组

2022年10月30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