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2022-07-06 11:29  



市民朋友们:

您们好!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我市禁捕退捕工作的关注与支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渔禁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思想的重要实践,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大决策,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我市汉江江段全长144公里,流经境内11个镇(场、街道),水生生物资源丰富,建有汉江钟祥段鱤鳤鯮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长133.6公里。该保护区位于汉江钟祥蛮河口-蒋家滩一线和中山-碾盘山一线至关庙闸江段,设有核心区和实验区,自中山-碾盘山一线至流港-关庙闸一线江段86.6公里为核心区,自蛮河口-蒋家滩-中山一线江段47公里为实验区。根据农业部《关于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6号)要求,汉江钟祥段鱤鳤鯮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2018年1月1日起全面禁捕,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生产性捕捞任何水生生物。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汉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不断加强政策宣传、资金保障、执法巡查和群防联防力度,坚决遏制禁捕水域垂钓行为,严厉打击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汉江禁捕禁渔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禁捕水域基本实现“禁得了、管得住、不反弹”。但“欣喜”之下藏“隐忧”,日益丰富的鱼类资源让非法捕鱼者觊觎更甚,在近期查获的非法捕鱼案件中,以垂钓为名行非法捕鱼之实的现象屡禁不绝。为此,我们特别提示:汉江钟祥段鱤鳤鯮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属禁钓区,禁止一切垂钓;保护区核心区外允许规范垂钓,垂钓时应遵循“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的原则”。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捕相关规定,不得在禁捕水域从事生产性捕捞活动,不得在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内垂钓,不得使用一人多杆、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爆炸钩等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不得使用鱼枪、鱼叉、鱼镖、弓弩、锚鱼等手段钓鱼射鱼,不得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进行垂钓,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饵进行垂钓,不得使用船舶、船艇、排筏、钓台等水上漂浮设施进行垂钓,不得垂钓水生野生保护动物,不得使用“龙虾一扫光”、菊酯类农药等化学物质获取渔获物,不得对垂钓渔获物进行买卖,不得在禁渔期携带禁用渔具进入禁渔区。如果您有上述行为,将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长江汉江湖北段实施禁捕的决定》《湖北省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通告》等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朋友们,汉江是我们的母亲河,保护汉江保护母亲河,是每个钟祥儿女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宣传禁捕禁钓政策,做不捕江中鱼的带头人和不食汉江鱼的文明人,为推动我市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和保护,建设“四个钟祥”做出积极贡献。

举报电话:0724-110

0724-4261570


钟祥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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