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乡道路交通环境,全市公安机关正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和三轮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从严从重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严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四轮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须按规定进行备案登记),严禁不按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严禁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 3、严禁自行车、共享单车(含共享电动单车和共享自行车)不按车道行驶,严禁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 4、严禁行人随意横穿马路,翻越隔离护栏,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并按信号灯指示通行。 5、严禁机动车不按规定顺向停放,越线停车,或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乱停乱放。 7、严禁摩托车、三轮车、农用车、货车违法载人,严禁货车超载和违法装载,严禁工程运输车超载、超速、闯红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8、严禁大型货车未经审批在管控时段进入中心城区,或经过审批后,不按指定时间、指定路线行驶。
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从重处罚。对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严格按照“一次教育建档、二次训戒领人、三次罚款拘留”的递进方式处理,对阻碍正常执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平安钟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