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提醒】市纪委提醒全市党员干部清明节期间“六严禁”

2022-04-01 18:04  





清明将至,市纪委提醒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六严禁”:严禁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开展祭扫活动;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吃老板、吃下级、虚构凭证违规吃喝”;严禁公款报销因私人祭祀、外出旅游、探亲访友产生的交通费、加油费、食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奢侈祭祀,借机敛财;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纪律规定,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持续不断发信号、提要求、督履职,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并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红脸出汗,切实以良好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严”的主基调,聚焦“六严禁”纪律要求,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创新监督方式,强化明察暗访。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市纪委将发现一起坚决严肃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举报电话:0724-4222576

微信公众号:“清风钟祥”


 来源:清风钟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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