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2022-03-31 09:07  


巡 察 公 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办法》和中央、省委、荆门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巡察组将于2022年3月下旬至7月上旬,分别对胡集镇(含胡集经济开发区、村、社区)、长滩镇(含村、社区)、九里回族乡(含村、社区)、南湖棉花原种场(含南湖新区、社区)、市住建局、市园林绿化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公安局、市交警大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口林场等开展巡察。本轮驻点巡察工作分两批进行,3月底、4月初启动第一批(名单附后)。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以“两个维护”为根本政治任务,围绕“三个聚焦”,深入查找问题。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查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组(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本部门本单位核心职能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检查党组(党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重点关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领域的廉政风险,特别是发现私设“小金库”、“吃空饷”等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建设情况,看是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检查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查找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干部担当作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村(社区)“两委”班子,有关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市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巡察组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提倡通过电话、电子邮箱进行举报。


第一批巡察对象、驻点巡察时间及监督举报方式: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4月1日至5月27日)、市交警大队(5月9日至5月27日)

举报电话:19171595989

电子邮箱:zxswdyxcz@163.com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月1日至5月20日)、大口林场(5月9日至5月20日)

举报电话:0724-6314651

电子邮箱:zxswdexcz@163.com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胡集镇(含胡集经济开发区、村、社区)(3月31日至5月27日)

举报电话:0724—4817555

电子邮箱:zxswd3xcz@163.com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南湖棉花原种场(含南湖新区、社区)(4月1日至5月13日)

举报电话:0724-4210321

电子邮箱:zxswdsxcz@163.com

举报电话受理时间:

巡察组进驻期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中共钟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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