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参与森林防火 严防森林火灾的倡议

2022-02-08 15:57  


广大市民朋友们: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当前正值全市重点森林防火期,一点火星会点燃一片森林,点点火苗会毁坏整片山林,严重的会造成人员伤亡,酿成人间悲剧。春节临近,人员流动频繁,为严防森林火灾,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喜庆的新春佳节,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倡议大家共同遵守如下规定:

一、争做林区野外禁火的践行者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在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进入林区,请自觉遵守重点森林防火期野外禁火规定,主动接受森林防火检查,不带火源进山,不在林缘烧垃圾、烧秸秆、烧田埂、烧荒、烧疫木,不在林中熏烟、吸烟、电焊、点火取暖、生火做饭、打火把照明,不在野外烧烤、野炊、放孔明灯、乱扔烟头、燃放烟花炮竹,自觉清理墓地坟头枯枝落叶杂草,用摆放鲜花、栽种绿植等代替点香烧纸、燃放鞭炮祭祀,尽可能减少人为森林火灾发生。

二、争做森林防火公益宣传员

自2021年入冬以来,全市持续干旱少雨,林中可燃物积累多,森林火灾风险等级持续居高不下。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您主动学习森林防火规定、典型违法案例,利用亲朋聚会、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号等,主动提醒身边人,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各项禁令,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将林区野外“未审批,不用火”规定牢记于心、化之于行。

三、争做森林防火义务监督员

在林区野外非法用火危害森林安全、公共安全,我办坚持“零容忍”。大家发现在林缘烧田埂、烧秸秆、烧垃圾、烧荒,在林中熏烟、吸烟、电焊、点火,在野外烧烤、野炊、燃放烟花炮竹、放孔明灯、乱扔烟头,在墓地点香烧纸、燃放鞭炮等危害森林安全行为的,能制止的要及时制止,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能制止的,要第一时间向当地村委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等部门举报,提供线索,以便组织扑救,依法调查处理相关单位和人员。

报警电话:0724-4260001 或者火警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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